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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玲:《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不涉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底线

05/28
2020
来源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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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赤字货币化”成为近期争论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下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 条明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 府债券。这意味着,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披露,今年将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 系建设,修改出口管制法、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 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不宜涉及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内容,这是一条底线,必 须坚守。 第一财经: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请问是否会涉及最近讨论较多的“财政赤 字货币化”问题? 王玉玲: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民银行的职能定位不断调整 完善,履职形式和主要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实施和修订之初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 。当前确需根据新的形势对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 ,应当充分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要 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体现市场 化导向,并吸收借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理念和成果。 最近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讨论较多。所谓“财政赤字货币化”,简单地说, 就是允许央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向政府提供直接融资。我个人认为,中 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不宜涉及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内容,我不赞成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 二十九条“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地方政府债券 ”的规定进行修改。这是一条底线,我认为必须坚守。 如果开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这个口子,允许央行直接购买政府债券,就是从根 本上放弃了对政府财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中长期来看,“财政赤字货币化”可 能导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资产泡沫、货币贬值等一系列恶果,最终引发系统性金 融风险甚至是经济危机。历史上许多曾经允许财政向央行借款和发债度日的国家都发 生过恶性通货膨胀,70-90年代的智利和秘鲁,最近的委内瑞拉等都是例子。禁 止央行向政府直接融资的规定不仅是旧中国沉重的历史教训的总结,也是许多国家上 百年货币政策实践的经验。 对当下的中国来说,虽然疫情对经济和财政收支造成了短期的冲击,但从二季度 开始,经济复苏势头已经相当明显,财政收支情况也会逐步好转。即使在严重的疫情 冲击之下,我国仍然保持了正的利率,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仍有较大的空间。目前,货 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的效果正在显现,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货币政策 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堵点会进一步打通,没有必要 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这种极端的政策手段。法律的修改,既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为市场营造稳定的预期。央行与财政各司其职、边界明确的 体制是适应当前需要的。 [3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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