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显著放缓,外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主要发达经济
体增速持续下行,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
面,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在此
背景下,我国保险业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保险机构加速转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
力稳步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新冠疫情对保险业的运
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有效应对疫情的冲击,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保险业务、
特别是寿险业务的下滑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要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增信与投资功
能,缓解疫情对于实体经济的冲击。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保险市场
的制度基础,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一
2019年保险市场运行特征
2019年,保险业市场主体持续转型,市场运行呈现以下八个方面的特征。
(一)原保费收入增速回升
2019年,原保险保费收入42644.75亿元,同比增加4628.13
亿元,增长12.17%,增幅同比上升8.25个百分点。
1. 人身险原保费收入增速大幅回升
保险业原保费收入增速回升,主要原因在于人身险原保费收入增速大幅回升。2
019年,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0995.28亿元(其中包括财产险公司
经营的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366.86亿元),同比增加374
8.74亿元,增长13.76%,增速较2018年提高了11.89个百分点。
其中,寿险业务22754.14亿元,增加2031.28亿元,增长9.8
0%,占人身险业务的比例为73.41%;健康险业务7065.98亿元,增加
1617.85亿元,增长29.70%,占人身险业务的比例为22.80%;意
外险业务1175.16亿元,增加99.61亿元,增长9.26%,占人身险业
务的比例为3.79%。
在保险回归本源的背景下,以健康险为代表的保障型业务持续高速增长,成为原
保费收入中增速最快的险种,占比逐渐从2013年的10.02%提升至2019
年的22.8%,成为保费增长的重要带动力量。
2. 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
2019年,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1649.47亿元,同比增加879
.39亿元,增长8.17%,增幅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2019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增幅放缓的主要原因是车险业务增速放
缓。2019年,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188.32亿元,同比增长4.
52%,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0.29%。一方面,新车销量增速下滑导致车险
保费增速放缓。2019年全年狭义乘用车累计销量约为2069.76万辆,同比
下降7.4%,较2018年下降幅度更大。[1]另一方面,2019年车险费率
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受其影响,车均保费进一步下降。
同时,非车险业务增长迅速。2019年,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费收入4828
.01亿元,同比增长23.11%;保费占比37.09%,较上年同期上升3.
73个百分点。其中,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84
3.65亿元、753.30亿元和672.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80%
、27.51%和17.43%,占产险业务的比例分别为7.24%、6.47%
和5.77%,成为财产险市场增量保费的重要贡献者。
(二)保险资产规模增速有所回升,占金融业资产的比重较低
2019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共计205644.92亿元,较年初增加22
334.67亿元,增长12.18%,增速比2018年有所提高。保险资产约占
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7.28%,比2018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但保险
业资产在金融业资产中的比重仍然相对较低,远远低于2016年29个经济体[2
]保险业资产占银行业资产的比例(平均为21.3%)。
以美国为例,2017年末,美国保险公司资产为9.25万亿美元,占银行资
产(23.51亿美元)的39.34%,保险业资产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比例
远高于我国。这也意味着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空间较大,在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例
有待进一步提升,以进一步发挥保险业作为契约型金融机构积聚长期资金的作用。
(三)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都有所提升,但仍处于较低发展水平
2019年,我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为4.3%,比2018年提
高了0.08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为3046.07元,增加
了322元,增长了11.82%。
与国际比较,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虽然高于新兴市场的平均水平,但仍相对较低
。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仅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
平,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
(四)人身险转型力度加大,市场结构变化明显
一是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2019年,中小保险公司依托趸交、中短期期交业
务,保费收入增长较快。传统保险公司聚焦长期期交、保障型业务,加快转型升级,
保费增速相对平缓。保费收入在1000亿以上的7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
寿、太平洋保险、华夏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保险以及泰康保险)的市场份额从20
18年的64.96%下降至2019年的63.01%,同比下降1.96个百分
点。保费收入在100亿至1000亿的保险公司,从2018年的25家,增加至
2019年的29家,市场份额从2018年的29.18%提升至2019年的3
1.39%,同比提升2.21个百分点。
二是普通寿险业务出现恢复性增长,分红寿险业务增速下降。在2018年行业
深度调整过程中,由于快速返还型年金??两全产品规模大幅收缩,普通寿险调整性
下降,分红险增速高企。2019年,人身险行业呈现整体回暖、结构性调整的特点
:2019年,普通寿险业务10473.62亿元,增长14.83%。其中,普
通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15.25%,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75.97个百分
点,增速显著回升。分红寿险业务12166.97亿元,增长5.90%。其中,
分红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3.76%,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62.62个百分点,增
速大幅回落。
三是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增长平稳。2019年,人身险公司未
计入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9086.94亿元,同比增长
9.66%。
四是新单原保费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新单期交业务占比有所提升。2019年
,人身险公司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12853.72亿元,同比增长10.10%,
增速较2018年-23.97%的水平大幅改善,占人身险公司业务的比例为43
.38%。其中,新单期交业务[3]6275.10亿元,增速由上年同期的-3
.41%提升至12.55%,占新单业务的48.82%。期交新业务增长势头向
好,行业转型成效凸显。
五是新单期交保费中,5至10年期占比上升,10年期以上占比下降。在新单
期交业务[4]中,3年期以下181.74亿元,占比2.95%,下降0.08
个百分点;3至5年期2210.52亿元,占比35.90%,上升0.36个百
分点;5至10年期1068.89亿元,占比17.36%,上升3.08个百分
点;10年期及以上2696.00亿元,占比43.79%,下降3.36个百分
点。
六是渠道结构进一步分化。业务的转型也带来了渠道结构的分化,个人代理渠道
新单增长承压,银邮渠道增速回升,经代渠道增长迅速。
2019年,个人代理业务17229.74亿元,增长11.50%,占比5
8.15%,下降0.69个百分点。2019年,个代渠道新单保费3924.2
2亿元,同比增长1.33%。个代渠道新单保费增长乏力主要囿于期交新业务负增
长。2019年个代渠道新单期交保费同比下降0.73%至3693.74亿元,
降幅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此外,个代渠道主力产品由分红型年金切换至普通型年金
。2019年,普通型年金占新单期交保费的比例为 37.72%,同比上升28
.95个百分点;分红型年金占新单期交保费的比例为8.92%,同比下降29.
09个百分点。
2019年,银邮代理业务8975.90亿元,增长11.75%,增速较上
年同期上升35.86个百分点,占人身险公司业务的比例为30.29%。其中,
新单期交保费2028.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5.45%。90家人身险公司
中,41家公司银邮渠道份额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19家公司银邮渠道保费增速超
过100%。
2019年,经纪渠道和专业代理渠道原保费同比增速分别为44.49%和5
4.56%,渠道占比分别为1.25%和1.23%,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五)财产险综合成本率有所降低
2019年财产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99.98%,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但仍处于近年来的高位。其中,综合费用率38.31%,同比下降2.43个百
分点;综合赔付率61.67%,同比上升2.27个百分点。
由于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财产险市场改变了2018年承保亏损的局面。20
19年,产险公司承保利润2.15亿元,同比增加15.75亿元,增长115.
83%,承保利润率0.02%。
分险种看,车险综合赔付率同比上升2.65个百分点至59.35%;综合费
用率同比下降3.87个百分点至39.29%;综合成本率同比下降1.22个百
分点至98.64%,承保利润率1.36%。车险承保利润103.60亿元,同
比增加93.07亿元,增长883.64%。车险盈利情况大幅上升,与监管部门
治理车险手续费无序竞争,产险公司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因素有关
。
2019年,非车险综合赔付率66.76%,综合费用率36.16%,综合
成本率102.92%,同比上升2.04个百分点,承保亏损101.44亿元。
除企财险、货运险、特殊风险保险外,其他十个险种均承保亏损。其中,健康保险业
务综合成本率105.47%,综合赔付率89.05%,承保亏损40.02亿元
,亏损金额同比增加19.64亿元。健康保险出现大幅亏损的原因包括,环境变化
和老龄化导致疾病发生率变化,信息不对称造成逆选择风险突出,医疗技术发展使得
疾病检出率提升,以及一些市场主体在激烈竞争压力下放松核保条件和盲目扩大保险
责任等。
同时,由于市场违约率提升,信用风险事件增加,信用保证保险风险加大,尤其
是融资类的信用保证险赔付快速增长,出现较大的亏损。2019年,信用保险承保
亏损22.32亿元,保证保险承保亏损17.99亿元。
另外,由于洪涝灾害以及非洲猪瘟的影响,农险业务赔付增加,农业保险第一次
出现亏损。
(六)保险资金配置结构出现变化,投资收益率有所提升
一是资金运用规模平稳增长。2019年,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12月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185270.58亿元,较年初增长12.
92%,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二是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结构出现变化。2019年保险机构减少了收益率较低的
银行存款类、投资性房地产类资产,增加了股票配置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其中,银行
存款和债券占据险资配置的比例超过48%,对收益的整体影响最大。2019年末
,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银行存款25227亿元,占比13.62%,投资收益率
3.68%。债券64032亿元,占比34.56%,投资收益率4.35%。
基金和股票是2019年投资收益率最高的两类资产。其中,证券投资基金规模
9423亿元,比年初增长8.93%,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5.09%,投资收
益率6.08%;股票规模14942亿元,比年初增长41.37%,占保险资金
运用余额的8.06%,投资收益率达9.16%。
长期股权投资是近年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方向。2019年,保险资金运用于长
期股权投资的规模为19739亿,占保险资金余额的10.65%,仅次于银行存
款、债券、贷款占比,投资收益率为5.51%。
此外,2019年保险资金配置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规模为1894亿元,占比1
.02%,投资收益率为2.77%。
从持有意向分类来看,截至2019年12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资金运用收益
为858.61亿元,占比10.13%;持有至到期投资资金运用收益1526.
95亿元,占比18.0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运用收益2397.30亿元
,占比28.28%;长期股权投资资金运用收益1082.91亿元,占比12.
77%。
(七)利润大幅增加
2019年,财产险行业实现利润总额634.58亿元,同比增加161.4
0亿元。实现净利润619.51亿元,同比增加368.94亿元。其中,受保险
企业手续费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利好,调减2018年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约78
.40亿元。
受益于保险企业手续费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利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大幅提升
、退保和赔付支出下降等因素,2019年人身险行业实现净利润2429.19亿
元,同比大幅增长108.40%。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上年同期的-161
.04亿元增加至275.88亿元;退保金同比减少1368.77亿元,赔付支
出同比减少191.86亿元,合计较上年同期下降11.92%。
(八)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有所提升
受保险业扩大开放政策的影响,部分外资保险公司加大了拓展市场的力度,市场
份额有所提升。2019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057.26亿元,市场份额
7.17%,同比上升0.98个百分点。其中,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252.6
1亿元,市场份额1.94%,外资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2804.65亿元,市场
份额9.47%。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
上,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0.04%、21.59%、10.37%、
11.25%。当然,与绝大多数OECD国家和非OECD国家相比,我国外资保
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较为有限。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落实,外资
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二
2019年保险业发展政策环境
2019年,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包括:监管制度持续完善,对
外开放政策加快落实,调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优化人身险评估利率形
成机制,以及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保险业高质量转型
2019年,银保监会在人身险、财产险、资金运用、公司治理等多个领域修订
完善了部分监管制度。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首次将健康管理以专章写入,
允许长期医疗保险进行费率调整,并将医疗意外保险纳入健康保险范畴;《保险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严监管、穿透监管的原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
程的关联交易审查和报告制度;《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从监管层面建立
起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全流程统一的监管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修订,力图
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人身险有关精算规定调整
,根据20年的数据来规范附加费用率,更加科学合理;改革现有财产保险公司产品
监管方式,多维度加强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
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符合业务发展规律,为市场创造了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推动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二)放宽市场准入,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加快落实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从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
商业存在和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提出12条银行业、保险业新开放政策措施。20
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再次推出
包括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在内的11条新开放政策措施。2019年9月,国
务院正式批复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限制,为保
险业对外开放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2019年11月,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举措要求
,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
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同时,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
入条件,不再对“经营年限30年”“代表机构”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2019年
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自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
,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随着保险业全面开放,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将更加灵活,大大增强
了外资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与自由度。进一步的开放对于推动保险市场改革,促进
保险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调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减轻了保险企业税收负担
2019年5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调整保险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将
原来财产保险业15%和人身保险业10%的限额扣除比例统一并提高至18%,超
过部分,则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该政策调整适应了保险业经营特点,在人寿保险
转型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减轻了保险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中小险企的发展
尤为有利。
第一,切实降低了保险业的税收负担。近年来,寿险业开始转型,期交业务不断
增加,手续费及佣金的支出水平不断提升,造成寿险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金额不断
增加,行业税负不断加重。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财产险市场、尤其是车险市场
的手续费水平不断提高。由于手续费费率持续走高,超过15%限额的部分不能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造成财险公司税负明显增加。新政策分别提高了产寿险业限额扣
除比例,并允许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大大减轻了保险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第二,中小险企降低税负的效应尤为明显。此前的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影响最
大的是正处于转型期、新单保费通常远远大于续期保费的中小寿险公司。按照新政策
,中小保险公司的税收负担大为减轻。另外,原来的政策对以车险业务为主的中小财
险公司影响也很大。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车险手续费支出不断上升,调整的所得税大
幅增加。新的政策调整对中小财险企业也有实质性的帮助。
第三,超额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充分考虑了期交保单手续费及佣金提前
支付与前高后低的特点,有利于发挥寿险业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近年来,监
管部门推动寿险业的转型,人身险公司加大发展期交业务的力度,以增强风险保障和
长期储蓄功能。随着新单期交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手续费及佣金占保费收入的比例也
不断提高,远远超过了之前10%的扣除限额。新政策较大幅度地提高税前扣除比例
,且允许超额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为寿险业的转型与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提
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优化人身险评估利率形成机制,主动防范利差损风险
2019年8月,银保监会调整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
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将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
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11月,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
会正式成立。
近年来,随着人身险的结构调整和业务转型,保险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负债
久期相对较长、资产久期相对较短的期限不匹配问题。长钱短配问题带来的利率风险
和再投资风险,成为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来源。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人身险评
估利率形成机制,能够缓解保险业投资端面临的压力,对于防范化解应对可能出现的
利差损风险、维护行业稳健经营有长远的意义,同时有利于全行业更好地履行未来保
险赔付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明确,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19年10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和林草局联合印发中央全面
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
原则、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根据《指导意见》,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功能
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
求相契合、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
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
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
)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
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
多赢格局。
《指导意见》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
推动保险业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
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
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1]资料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
[2] 29个经济体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开曼群
岛、智利、中国、法国、德国、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日本、
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士
、土耳其、英国、美国。
[3]这里的新单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为财务数据。
[4]不同缴费期限数据为业务数据,合计数与财务数据有差异。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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