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沪籍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6月5日正式启动,7月15日截止。
按照计划,6月5日至7月15日开展受理工作,其中,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非沪籍申请家庭向符合各项申请条件一方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材料,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7月15日至9月15日完成审核工作,10月份完成摇号排序和房源准备,11月份完成组织看房、贷款咨询和选房,12月份开展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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