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
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并于11月7日起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等
11个市(县)内先行启用。
启用存款保险标识,显然有助于广大储户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
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开始落地,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
提供全额保障。去年包商银行被接管,正是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资金,对各类债权人
特别是近500万储户、20万个人理财客户和3万户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了
充分保障。
不过,对于存款保险这一事关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普通消费者仍知之甚少
。央行此前公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报显示,仅有50.32%的消费者能准确
回答《存款保险条例》规定的最高偿付限额。这显然不利于存款保险发挥维护金融稳
定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不仅对众多一般存款人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还能形成“存款
有安全保障”的稳定预期,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切断恐慌
情绪和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的传染链条,防止个体风险引发连锁反应,避免因个别金
融机构出现问题引发更大风险。
要形成稳定强大的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公众亟需加强对存款保险的认知程度。比
如,每一位储户都应该知道,自己存钱的银行是否参加了存款保险、存款保险能够提
供什么样的保障等。因此,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普及存款保险极为关键的一步。消费
者在银行里看见存款保险标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
保障的权益。这不仅能帮助稳定公众信心,还能提升银行体系稳健性。
特别是农信社、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更需要加快推动这项工作。农村金融机
构存款人的金融知识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出现某些突发情况或传闻,他们更
容易产生恐慌情绪。从央行提供的参保机构名单来看,绝大多数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
均已参加了存款保险。对这些机构来说,启用存款保险标识并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让储户清楚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和大银行存款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提升储户
的信任度,从而提高其信用和竞争力。
从更高的层面来看,启用存款保险标识这项工作也有助于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
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并逐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丰富金融
服务和供给,提升金融普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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