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4年-2019
年7月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
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
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伪造投保人客户
信息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八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
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三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部分报表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
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项违法行为罚金共计人民币
六十三万元。
当事人史红艳系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银保部外勤渠道经理,直接实施了伪造投保
人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应对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承
担直接经办责任。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史红艳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祁夏廷2014年至2016年10月27日任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银保
部总经理;2016年10月28日至今任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该公
司银行保险部工作。祁夏廷知晓、主导并参与了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上述给予投保人
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报表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等两项违法行为的实施,
系两项违法行为的主要领导者和直接管理者,应承担主要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银保
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对祁夏廷给予警告,并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人民币两万元、
四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祁夏廷行政处罚的罚金共计人民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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