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对宏大农贸市场、斧头湖渔港、千桥生态农庄、北大门生态农庄、家晏新天丽酒店等9家餐饮单位开展了水产品专项检查。
在宏大农贸市场,检查人员对地摊商户售卖的水产品进行了仔细检查,引导并告知商户即日起禁止贩卖"江鱼""江鲜""湖鲜",对现场发现的"湖鲜"要求其立即清理。
在北大门生态农庄,检查人员查看了该店的证照、冰柜、鱼池和菜单,对于所有涉及"江鱼""江鲜""湖鲜"加工经营的菜单,责令该店现场进行清理,并引导劝诫该店禁止出售以"江鱼""江鲜""湖鲜"为原料的菜品。
据悉,为保护长江生态,落实咸宁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禁渔的工作要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基层监管所深入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主要是禁止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贩卖"江鱼""江鲜""湖鲜";涉及加工经营的餐馆招牌、菜单一律在7月3日前自行拆除、清理;所有餐馆酒店禁止出售"江鱼""江鲜""湖鲜"为原料的菜品。
此外,该局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已印发2000余份"关于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的通知",并组织12个市场监管所在各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醒目位置张贴通知。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超市26个,餐饮单位135家,张贴通知230份,责令改正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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