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诸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得到一个重磅好消息。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自9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
(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省)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所持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运)、道路运输证(客、货运)、内河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本证照,被纳入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首期范围。
据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部署,优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而作出的一大创新举措。今后,交通执法人员只要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就可核实电子证照真伪,不必再要求查验纸质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市三省”交通部门予以共享互认。(吕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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