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规范》(DB43/ T1817—2020)。据了解,该《规范》于9月25日正式实施。
《规范》要求,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由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两部分组成,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包括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外廓尺寸检测系统、车牌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供电与防雷系统、现场控制机柜、网络信息传输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超限超载运输运行监管、治超综合指挥调度、执法管理、研判分析、黑白名单、综合查询、系统管理、治超APP、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车载定位管理系统。此外,系统的安全等级应符合GB 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中的规定,其等级应达到二级(含)以上。
同时,《规范》对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设备的安装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如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设备安装选点规范,设备、称重传感器、线圈、控制机柜和抓拍杆的安装。
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设备安装的选点应遵循通行唯一的原则,按照湖南省科技治超建设的规划,施工前期应对设备安装的点位进行现场勘察,确认车道宽度、工程量及土建改造要求来制定建设方案。称重设备在传感器位置选择时应尽量远离红绿灯路口、公交车站、商业区或小区、弯道等,一般保证150m以上距离,特殊路段和桥梁、隧道等重要监测项目,应充分考虑计量检定的适宜性(称重设备中的传感器前后300m内不得有红绿灯路口、公交车站、商业区或小区、弯道、桥梁、隧道等)。
此外,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经验收合格后,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方可运行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车辆超限超载,轻则导致路面损毁,重则桥梁垮塌,严重威胁交通安全。近年来,为破解治超难题,湖南在科技治超上加强顶层设计,编制《湖南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设规划》《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建设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湖南省公路不停车检测治超网规划》,出台《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加大省、市、县、站四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和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实现治超由“人海战术”管理向“科技智能”管理转变,治超工作方法措施不断拓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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