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年,凤阳县主动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强化资金监管,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责任。财政部门承担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责任;各主管单位承担项目分配、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承担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责任;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
各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确保项目质量。各乡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推进辖区范围内扶贫资金项目,保证项目进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公开公示,切实强化监管。
截至目前,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支出11643.27万元,支出进度92.89%。其中,产业脱贫工程支出2844.80万元,就业脱贫支出782.04万元,智力脱贫工程支出219.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工程支出7415.66万元,金融支持脱贫38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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