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21003 |
基金全称 |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价值投资型 |
投资目标 |
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含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央银行票据和其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其中,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取选取核心企业股票的选股思路。 |
投资理念 |
国投瑞银借鉴并遵循“价格/内在价值”投资理念。“价格/内在价值”投资理念是UBS Global AM长期应用、行之有效的投资哲学。我们相信,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会反映内在价值。当市场价格偏离内在价值时,我们将择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
国投瑞银专注于基本面研究,借鉴UBS Global AM研究方法,通过纪律严明的投资流程来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国投瑞银的投资文化是开放的,鼓励交流、学习和分享投资方面的新见解。 |
首次募资金额 |
265,868.27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0份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借鉴UBS Global AM投资管理经验,根据中国市场的特点,采取积极的投资管理策略。 |
决策依据 |
(1)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
决策程序 |
(1)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或不定期召开,决定基金投资管理战略、资产分配等重大事项,确定对基金经理的授权,审批超过投资权限的投资计划。
(2)资产配置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由投资主管以及股票组和固定收益组负责人等参加,对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做战术性调整。
(3)股票策略组和债券策略组投资决策会议每周分别召开一次,确定下周资产组合的配置安排,包括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同时检讨近一周投资业绩,提出下周投资计划。
(4)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政策预期、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因素分析,提出行业配置策略,并构建股票分析师组合。
(5)基金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根据例会确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充分参考分析师组合,进行具体的行业和个股(个券)配置。
(6)基金经理下达投资交易指令,由交易室完成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基金内部业绩和风险评估,提交评价报告。 |
投资标准 |
(1)股票组合投资比例:60~95%。
(2)债券组合投资比例:0~40%。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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