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9111 |
基金全称 |
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40%+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依托管理人的投研平台精选优质可转换债券和信用债品种,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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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23,741.72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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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70% |
托管费用 |
0.1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趋向、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结合对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情况等因素的前瞻性研究,预判各类别资产在短、中、长期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
2、双债增利策略
本基金的双债增利策略指基金管理人依附自身投研平台和外部机构投研支持精选优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和信用债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1)普通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债性和股性。债性是指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股性是指投资者可以在转股期间以约定的转股价格将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换成相应的股票。投资该类型的债券主要包括以下子策略:
①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和研究,通过盈利能力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和 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成长能力指标(EPS 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和估值水平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和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等)来定量评判。另外,本基金将结合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部分的信用分析和正股的基本面分析,精选未来具备上涨动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②条款博弈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通常设置一些特殊条款,包括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修正转股价条款等,该些条款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价值有重要影响。本基金将根据转股标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财务状况和融资需求,对发行人的转股意愿和能力进行分析,挖掘其中的投资机会。
③低风险套利策略
按照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根据事先约定的转股价格转换为股票,因此存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正股之间的套利空间。当转股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并卖出股票获得价差收益;
反之,买入标的股票并卖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以获得套利利差。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与正股之间的关系,择机进行低风险套利,增强基金投资组合收益。
2)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与普通可转换债券不同的是,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在上市后债券部分与权证部分实行分离交易。一方面,本基金因认购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可以择时卖出或行使新股认购权;另一方面,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分离出的公司债券将综合分析信用状况、流动性以及与利率产品的利差等情况,以及分析跟股市之间的相关性,在此基础上合理评估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的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基金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适时动态调整纯债和认股权或标的股票之间的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而信用溢价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因此对应采取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市场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周期变化、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市场流动性风险、供需关系等的综合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的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依靠外部评级结果和内部评级系统分析标的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未来信用利差走势,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
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包括非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3、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其他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骑乘策略和息差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组合的投资收益。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管理人将基于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综合考量来调整债券组合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2)骑乘策略
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3)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效应增加债券组合投资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5、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参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增强基金资产收益。本基金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发展力度、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利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甄选具备经营稳健、管理规范、财务指标健康、估值水平合理等特征的细分行业领域领先的上市公司股票,以谋求超额收益。
(2)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评判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决定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授权流程;
(3)对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判断。 |
决策程序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具体的流程如下:
(1)研究部门在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政策、国家货币政策、经济周期、行业景气、信用风险、国际环境等因素及外部研究报告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资产配置建议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建议报告作出资产配置决策;
(2)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基金的资产配置等重大投资决策形成决议并下达给基金经理;
(3)基金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基金经理在作出具体投资决策前,通过投研会、晨会等各种例会形式认真听取研究人员和其他投资人员的建议,力求投资组合方案是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4)根据有限授权原则,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组合方案可直接下达投资指令;超出基金经理授权权限,须经相关投资部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下达投资指令;
(5)投资指令统一下达给集中交易室,经中央交易员集中审核、分解后下达给交易员执行;
(6)交易员应及时将交易情况反馈给交易主管,由交易主管将交易情况反馈给基
金经理;
(7)风险监察部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测量与绩效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和信用债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20%,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20%;股票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包括非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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