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8044 |
基金全称 |
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动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39 核准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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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109,514.77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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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70% |
托管费用 |
0.1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53 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所定义的增强策略是指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债券配置,并进行适当的股票投资以增强基金获利能力,动态调节债券和股票的配置比例,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等,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①在久期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进行研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②在类属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40 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③在期限结构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进行研判,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之间进行配置,适时采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型策略构建投资组合,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④在个券选择方面,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2)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基金管理人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4)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力争通过杠杆操作提高组合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判断,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41 成长性、估值水平、公司战略、治理结构和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健增值。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5、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授权流程;
(3)对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判断。 |
决策程序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具体的流程如下:
(1)研究部在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政策、国家货币政策、经济周期、行业景气、信用风险、国际环境等因素及外部研究报告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资产配置建议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建议报告作出资产配置决策;
(2)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基金的资产配置等重大投资决策形成决议并下达给基金经理;
(3)基金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基金经理在作出具体投资决策前,通过投研会、晨会等各种例会形式认真听取研究人员和其他投资人员的建议,力求投资组合方案是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4)根据有限授权原则,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组合方案42 可直接下达投资指令;超出基金经理授权权限,须经相关投资部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下达投资指令;
(5)投资指令统一下达给集中交易室,经中央交易员集中审核、分解后下达给交易员执行;
(6)交易员应及时将交易情况反馈给交易主管,由交易主管将交易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监察部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测量与绩效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基金产品。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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