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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住宅全装修新政6月20日起实施

05/26
2020
来源
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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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管理,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经 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 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 主导作用、加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管控、完善规范标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等5个层 面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 6〕141号)作了新的补充,并将于6月20日正式实施。 《补充通知》明确,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分区域、分 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完善绿色建筑专项 规划,逐步提高商品住宅全装修覆盖率。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推动装配式建筑和装 配式装修的深度融合。 《补充通知》要求,强化需求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 ,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应在销 售现场和样板房内公示。同时倡导菜单式装修,对消费者提出的个性化需求,由供需 双方协商解决。 《补充通知》强调,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全装修实施中的首要责任, 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交付 样板房的保留时间应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坚决杜绝交付样板房私拆现象。进一步规范房地 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宣传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及样板房与交付实 体不一致等现象。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管控。鼓励推 行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风险防范机制。 《补充通知》承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编制《住宅全装修设计规范》, 修订《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时制定或调整住宅全装修补充计 价依据,满足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进需要。各地也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推进住宅全装 修规范运行。 《补充通知》表示,建设、房管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管理,准确掌握住 宅全装修推进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精准指导和服务,同时与信访部门建立信息及应急 联动机制,主动参与相关信访投诉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行 业协会作用,依托微博、微信、网站等传播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 增强社会大众对住宅全装修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1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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