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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常:严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行为

06/01
202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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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婴幼儿食品市场,保障婴幼儿饮食安全,近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母婴店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特医奶粉进行销售行为。 据介绍,此次检查主要从四方面开展: 严格准入制度。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并现场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来源、名称、规格、批次、数量等做好细致登记,对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要求销售规范。要求经营者实行专柜专区销售保健食品,明显标明“保健食品专区(柜)”字样,并标注警示语“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贮存销售管理,并做好临期、变质、过期食品的及时下架工作。 检查标签标识。重点查看进口婴幼儿乳粉及食品是否印制有中文标签标识,是否能够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是否存在非法加贴中文标签标识,无中文标示或无法辨别真伪的进口奶粉情况。 检查进货查验制度。要求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并做好相关索证索票工作,实现所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保健食品可追溯。 该局共检查母婴店8户,对检查时发现的个别存在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销售,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全,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立查立改。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对有关业户的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五常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标识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营养粉”“无乳糖营养配方粉”等产品,并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体饮料。此类产品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体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 [0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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