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
容。在国务院下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重点区域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作为重点区域内河北省制订的地方标准,比(
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还严得多的超低排放标准,赞一个!
到底有多严,对比一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就可明
白有多严。与(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相比,颗粒物下降50%、二氧化硫下降7
0%、氮氧化物下降69%。
河北省地方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对现有水泥企业则规定自202
1年10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给了17个月的滞后期。对现有企业而言,也应将超
低排放改造提上议事日程了。
近日,河北省为支持超低排放改造,由省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支持重点行业和
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8
1号)。这些措施贯穿于项目改造和投运后工作的全过程。
在项目立项阶段:承诺受理行政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项目实施阶段:落实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政策;实行超低排放改造财政补贴;
符合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资金支持条件的,支持其申报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符合
条件的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
等项目;对列入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企业,建立领导干部分级包联责任制,逐一对接
企业需求,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帮助企业加快治理进度。
项目完成投入运行后:实行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基本上可按低于50%的减按
50%征收);实施差别化电价(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将,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0.1元);优先支持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出让排污指标(又可能是一笔蛮可观进
账);支持企业优先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又多一条资金筹集渠道);实施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差异化管理,优先支持评选国家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
(水泥企业划分A、B、C也快了,早进A类早主动);支持参与评选绿色工厂和绿
色园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也蛮有吸引力);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可省去不少
精力)。
现在支持措施摆在水泥企业面前,就看企业如何去把握。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
就是早完成,早占先机,早得利益。在财政补贴方面,对不同时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财政奖励。说白了,完成得晚,奖励少呗。早达标,早
享受减免税,也可早出让排污权,或许能卖个好价钱。集中精力抓生产,生产运行更
稳定,这也是企业努力争取要达到的境地。
标准有了,支持措施有了,河北水泥企业也该出手了,且早出手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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