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3378)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29日,厦门港务贸易(一家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厦门海投供应链订立一份相互贸易主协议以开展相互贸易安排,首个生效期由2020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亿元及1.25亿元人民币。
内容有关于一般业务过程中及就订约方各自的定期及日常交易目的而进行以下类别的原材料产品贸易及进出口代理贸易:钢材;煤炭;化工原料;白糖;家用电器;废纸;及订约各方不时同意的其他实物产品。
厦门海投供应链持有公司一家附属公司超过10%股权,厦门海投供应链被视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亦因此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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