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因存
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给予50万元
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法人马立新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安佰盈”)成立于200
6年12月,前身系北京佰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佰盈”)。2015年
8月,北京佰盈被天安财险收购成为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总部
设立于北京,公司法人代表为马立新。
[32]
\t
{{Creator}}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
{{Creator}}:
回复
{{BeQuote}}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