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市六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1.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具有市六区户籍的;2.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3.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此,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王小嫱分析称,宁波本次的政策主要是针对无房家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本次政策主要是落实7月6日宁波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关于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具体细则。根据本次《通知》,市六区三类无住房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一是家庭成员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二是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三是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同时要求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其次,《通知》规定房产企业提供不少于50%的可售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增加了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
本次政策的亮点在原有限购升级的基础上保障了无房家庭的购房需求,结合5年限售,房企供应房源不少于“50%” 供需两端发力,支持自住需求的释放,严防炒房的风险,落实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该政策对于保护刚性需求,打击炒房现象的城市有一定的借鉴,预估该政策的实施,对宁波投资性需求有一定的抑制,市场从当前的过热回归平稳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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