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南方地区由于强降雨造成的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据应
急管理部统计,6月1日进入主汛期以来,洪涝灾害造成江西、安徽、湖北等27省
(区、市)4552.3万人次受灾,3.5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1160
.5亿元。
对此,农业农村部于近日进一步安排部署农业防汛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提出要加
强灾情监测和指导服务,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理赔,减少农民因灾损失。
保险业积极投入防汛救灾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洪涝地质灾害应急应对及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利用各种渠道做好风险提示,会同被
保险人排查化解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承保标的潜在风险,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稳妥做好查勘理赔服务,提前安排资金资源,对因灾情影
响暂时难以现场查勘定损的案件,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帮助受灾企业、群众及时恢
复生产生活。
在汛期即将到来之时,保险机构已在第一时间开启应急预案,开通24小时报案
通道,建立起查勘理赔绿色通道,并简化理赔手续。不少保险公司自汛期开始即收到
报案,快速实现应赔尽赔。
例如,平安产险截至7月14日累计接到理赔报案46078笔,完成赔付38
993笔,累计赔付2.3亿元;截至7月19日,中华财险为湖北省黄梅县大河镇
、濯港镇两个乡镇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预付赔款225万元已赔付到位,支付给594
8位农户账户,帮助407户农户灾后恢复生产。
保险理赔对于灾后恢复生产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面对自然灾害带来的巨额损
失,如何提升巨灾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补偿功能,以填补风险保障的缺口,随着防汛
救灾工作的开展再度引发热议。
巨灾保险保障缺口巨大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灾害频繁,每年各类自然灾害对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巨大。
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我国1.3亿人次受灾
,12.6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9256.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
270.9亿元。
为了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减少相应经济损失,自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
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我国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开始加快建立。但发展至今
,我国巨灾保险的风险保障缺口仍然巨大。从国际上看,每发生一次诸如地震、台风
等自然灾害,保险行业赔付占灾害产生的整体经济损失的比例约在30%左右,部分
发达国家保险行业所承担的赔付可以占到经济损失的一半左右,而目前我国这一比例
约为10%。
如何填补保障缺口,真正实现在灾害前有效预防、发生灾害时提供保障、灾害后
经济补偿,是保险业在巨灾保险领域一直以来探索的方向。
对此,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陈东辉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要解决这个保障缺
口需从三方面下手,首先,由政府主导来解决巨灾保障的问题是当前的主要发展方向
。保险公司与各地方政府一起合作提供巨灾保险,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与保险机制,
合力解决一个地区乃至整体的巨灾保障安排。这种“政府+保险机构”的经营模式在
我国巨灾保险发展路径中较为常见,但其推动的速度非常慢,整个保险行业承保能力
也非常有限。
其次,在灾害来临时,通常受损较为严重的就是企业,而企财险保障缺口较大也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巨灾保险承保成本,企业亟需扩大财产险的覆盖面。企财险作为
财险行业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占比较低,在整个保险行业当中渗透率较低。通常来看
,除国有企业外,其他经济主体,特别是一部分民营企业的保险意识不足。
第三,与每户居民都相关的家财险渗透率较企财险更低。每个家庭财产中最值钱
的房子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使得自然灾害的到来将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陈东辉表示,政府推动层面的巨灾保险、企业层面的企业财产险以及个人家庭层
面的家财险三方面目前都处于渗透率较低的状态,那么对经济社会起到的支撑作用将
不足,保障程度也不足。
加快巨灾保险的发展,既需要唤醒居民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也需
要推进政府、企业、保险机构等多方合作,以提升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
巨灾保险机制应加快完善
从巨灾保险发展整体情况来看,近几年的步伐在加快。政府的重视程度在稳步提
高,保险行业在积极地行动,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也在增强。
“现在重点还是以省为单位,各地省政府在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巨灾保险的尝试
。”陈东辉表示。
当前,以省、市为单位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是最为常见的。例如,宁波创造性地提
出以水位来作为赔付触发点的洪水、台风保险,为企业和家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保障
;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则倾向于“保人”,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用于灾后居
民的伤亡补偿及居民安置;广东省则采取指数化的方式提供相应理赔赔付。以此次南
方洪涝灾害为例,广东的清远、东莞等地都收到保险公司直接的赔付,采取的就是指
数化的方式,只要达到了一个触发点,保险赔款即可直接到账。数据显示,清远地区
5月至6月强降雨巨灾保险按照合同约定,预计可获赔付7801万元。
通常来看,不同地区在采取不同方式尝试巨灾保险时,采取的方式一般都是地方
政府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保险公司提供承保能力,再保公司背后托底,三方结合解决
保障缺口问题。对此,陈东辉也提出,在巨灾保险方面,保险行业应积极配合各地政
府,争取在省级层面能够推进建立巨灾保障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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