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金融法治运行监测点启动工作会议,并
为首批设立的20家金融法治运行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授牌。
人行上海总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运行,市场一线金融机构
往往最有发言权。做好金融立法工作,必须要倾听市场主体意见,坚持开门立法,深
入基层、深入实际,确保立法工作“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住”。设置监测点,就是
为第一时间收集和听取市场一线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开门立法工
作走深、走实。
监测点收集和反映市场一线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金融法治工
作科学性,促进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金融机构常态化沟通。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收集和反映国家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机构及客户带来的影响、对某一领
域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立、改、废”的建议;二是就人民银行立法调研和法治研究项
目、本机构面临的重大诉讼或处罚、国内外金融立法动态和金融法治典型案例等提供
建议和信息;三是及时报告外资机构母国立法机构、监管当局颁布或修订的重大法律
、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母国法院、监管当局判决或查处的重要案件等母国金融法治信
息。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银行法律风险
的管理难度日趋加大。通过设立监测点,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商业银行在诉讼管理、合
同管理、客户投诉中的动态情况,主动发现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
我行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强化对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于有效提升我行的法律事务
和消保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工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张颖在启动会上表
示,“上海作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同时,也面
临着如何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的现实考验。金融法治监
测机制的设立,打破了不同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孤岛,畅通了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双
向传递渠道,引入金融市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金融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是完善金融监
管法治体系的重要创新举措。”
“工商银行将当好金融法治监测的探头和前哨,积极发挥金融法治监测的排头兵
作用,紧扣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上海‘五大中心’建设、跨境金融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民法典、‘九民纪要’等一系列金融法律
法规政策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为金融法治顶层设计献计献策。同时,工行上海市分行
将借助担任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法律专委会主任单位的机会,将金融法治监测的触角
进一步延伸,积极倾听和反映来自同业的意愿和呼声,与金融同业一道合力编织起金
融法治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做细做实监测工作,使监测工作发挥真正的作用。”张颖
介绍道,借助此次被列为监测点的契机,工行上海市分行将持续深化法律事务专业工
作,努力做到“四个强化”:强化不良资产法律清收能力,扎实推进大额不良资产清
收效果;强化被诉风险全流程防控,前移被诉风险管控端口,把握被诉风险化解主动
权;强化法律风险前瞻识别能力,做到关键法律风险“看得清、摸得透、管得住”;
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践行人民金融,将消保理念全维度地嵌入业务产品
、操作流程、客户服务等各个方面,促进消保工作与经营发展融合共进。
三菱日联银行中国副行长庄严表示,作为首批监测点之一,该行将结合自身的日
常运营,通过监测点向人行上海总部反馈日资银行、日资企业的普遍性呼声、观点,
反映大家在日常运营中所遇到的有共性的痛点、难点问题;同时,将利用母行的网络
等资源优势,积极跟进日本立法机构、监管当局的立法动向和政策风向,汇总整理日
本在金融相关方面具有典型性或存在广泛争议、改变既有规则的指导性案例,并及时
报告。
据悉,金融立法前期调研和金融法治研究是人民银行总行委托上海总部承担的全
国性法律事务职责。为加强金融法治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对完善金融法
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建议,人行上海总部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在沪金融机构中
首批选取具有市场影响力和代表性的20家金融机构设立监测点,包括工商银行上海
市分行等两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等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等两家地方法人商业银行、花旗中国等7家外资商业银行、太平洋保险等两
家保险公司、国泰君安等两家证券公司,以及作为支付机构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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