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今年1至8月宁夏12315热线共接到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投诉678件,已处理636件,其中调解成功357件。
日前,投诉人杨女士反映,在固原市原州区南城路乡巴佬店购买的熟牛头肉,食用后一家四口出现腹泻、呕吐、头疼现象,经诊断为食物中毒,投诉人请求执法人员核实查处。经北塬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商家依法调解后,商家向消费者赔偿医疗费用1600元。
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宁夏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宁夏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应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到正规的食品经营店购买食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注意个人卫生。秋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极易发生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就餐前、如厕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清水彻底洗净双手;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即食食品;餐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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