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集体聚餐过程中造成的食物中毒也偶有发生,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此类餐饮活动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暂未被纳入执法监管范畴。为切实防范聚餐食品安全隐患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伤害,南通市海门区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的实施意见》,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同时,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指导手册》,采取了有效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搭建监管三级网络。海门区食安办统筹管理,各镇街配备食安办专职工作人员,各村居组建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海门区政府研究出台规范协管员、信息员管理的考核办法,通过把防范的触角延伸到村居,建立三级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夯实厨师管理机制。开展农村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对厨师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引导厨师开展健康体检,在村居信息栏内予以公示。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邀请食品行业专家和一线市场监管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操作规范和安全意识,培训测试结果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及时公示。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各街镇同时制订相应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海门区食安办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四是融入社会治理平台。从以往被动接受报告后再赴现场开展聚餐食品安全评估,转变为网格员巡查掌握聚餐信息,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评估指导,第一时间将现场指导表格和加工操作图片上传至社会治理平台,为海门区食安办统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及时信息。为提升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成效,海门区食安办专门组织了业务培训,下发工作指导手册,拍摄指导专题电视片,建立线上指导平台。五是强化源头安全管控。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紧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城郊结合部商超、农村小店,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现场制售和散装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用油、肉制品、冷冻肉、水产品、豆芽菜、豆制品等品种,严查重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主要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建立了31家食品快检室,对上市交易产品和种养殖基地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全年21万批次快检结果全部录入平台,并同步公示。六是推行食安责任保险。区财政出资,为全区人民购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聚餐规模在200人以上的,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由保险公司按条款进行理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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