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船营区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主体和监管“两个责任”,根据省厅、市局全年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船营区内食品销售主体数量底数不清、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数量与实际监管数量不一致、纳入监管计划数量不准确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类超市和一般性批发市场、食品销售批发企业主体数量调查清楚,确保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数量与实际监管数量相一致。
清查食品经营许可系统食品销售主体监管底数。分局以食品经营许可系统为依据,逐家逐户确认本辖区各类食品销售主体数量。实行清单管理,在此基础上,清查过期、失效等户数,把系统内数量查实、查准。
核实辖区实际销售主体数量。对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逐户进行调查,对比实有食品经营主体总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总数,确保应该办理许可的实有食品经营主体总数与许可证发放数量相一致,认真、全面、真实准确掌握本辖区食品销售主体数量。以核实后的数量为基础,制订监管计划,统计监管成效。
注销过期、失效、主体不存在许可证。认真核实过期、失效和主体不存在许可证,在准确无误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公告、注销,确保许可系统和实际监管主体数量相一致。
统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主体数量。对于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主体要调查统计清楚;对违法无证经营的销售主体依法进行清理取缔,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统计食品批发企业主体数量。由于食品经营许可系统中“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不体现企业是否为批发企业,所以分局以许可系统中“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中“食品销售经营者业态”项目里筛选“食品批发商”来查询确认食品批发企业主体数量。
经过船营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半年的辛苦整理,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截止10月份,分局正常营业食品经营户2942户,其中批发户125户,零售户2203户,批发兼零售户614户。依法注销143户,未营业且未注销466户。下一步,分局会对辖区内僵尸户进行进一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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