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630001 |
基金全称 |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投资风格 |
价值优化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积极投资于能够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在所属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寻求稳定收入与长期资本增值机会。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经济将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速度。在此过程中,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将是受益较多、增长较快、发展持续性较长的企业,也是中国经济出现波动时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企业。结合证券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通过合理的估值分析,以合适的价格购买这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股票,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带来的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303,377.29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当本基金已实现收益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交易日内提出分红方案。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上述分红参照标准,并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年度分红12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1、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应用量化模型进行优化计算,根据计算结果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股票。所谓"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是指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优秀、并在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难以被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在短时间超越的优秀企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灵活采取被动持有与积极操作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重点关注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从而为债券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决策依据。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的深入研究来选择国债投资品种;对于金融债和企业债投资,本基金管理人重点分析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与国债收益率之差的变化情况来选择具体投资品种。 |
决策依据 |
|
决策程序 |
|
投资标准 |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40%-95%,债券为0%-55%,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介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是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
风险管理工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