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360010 |
基金全称 |
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具备优良成长前景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或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 60%,最高可达基金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同时,为了更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基金资产可适当投资于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期权、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相关的衍生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和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自下而上",精选个股;淡化股票风格投资,强化策略投资。 |
首次募资金额 |
104,050.32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5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通过选择具备优良成长前景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期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策略,以精选个股为主,兼顾股票资产在行业间的合理配置;在形成最终股票投资组合后,本基金还将根据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状况确定大类证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选取国际上普遍采用的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以合理的价格增长)选股模型进行个股的选择。该模型通过建立统一的价值评估框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和市场估值水平,以寻找具有增长潜力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股票。GARP强调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和市场估值水平进行综合考量,而不仅仅关注股票估值的绝对水平抑或上市公司的增长水平。因此,传统意义上的价值型股票和成长型股票都将纳入GARP模型的评估框架,使得本基金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2.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预期收益和风险的动态变动关系将部分基金资产适度配置于固定收益类证券上。本基金可以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回购,资产支持证券(ABS)等。
本基金将主要采用宏观分析和微观定价两个方面进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宏观层面主要关注影响债券收益率水平的各个因素,包括经济所处周期,货币政策取向,广义货币供应量(M2)变动等,通过对这些宏观变量的分析,定性的判断它们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在确定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光大保德信独立开发的固定收益证券定价系统,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期权调整利差(OAS),并利用利率模型对利率进行模拟预测,选出定价合理或被低估,到期期限符合组合构建要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3.资产配置策略
在构建最终股票投资组合以及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的同时,本基金还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把握中国资本市场的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具体来说,资产配置分为两部分:战略性资产配置以及战术性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经济周期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迁以及各行业价值链的演变,结合资本市场制度因素(包括流动性、市场交易方式创新、上市公司透明度等)确定大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范围。战略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在中长期内确立的基准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也将根据对各类资产市场的估值变动、各行业的盈利变化、市场利率的短期趋势分析和判断以及对国家金融经济主管部门的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跟踪分析,在中短期内对大类资产进行偏离基准的战术性资产配置,以求获取超额收益或者降低投资风险。
4.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权证价值的判断,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投资于权证,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收益,降低风险。同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本基金若认为有助于基金进行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的,将进行适度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
决策依据 |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4、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5、各行业、地区发展状况;
6、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7、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
决策程序 |
本基金强调团队式的投资管理机制,是国际成熟投资理念及本土长期投资经验的有效组合。在强调团队式管理机制的同时,各层次的投资决策主体各司其职,明确权限设置及分工,对投资决策过程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
(1)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人负责宏观投资决策和投资监督的机构,确定投资原则、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及权限设置;决定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决定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授权并审核批准超出基金经理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定期对投资流程及投资决定进行审查。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通过定期决策,确定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和主要研究人员等人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席由总经理担任,一般每月召开例会,如发生重大事宜,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做出相应决策;
(2)首席投资总监负责投资组合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投资组合委员会每周召开例会,决定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方案,对日常投资流程和投资决策进行审查;评估投资流程中的各个因素以便进一步优化整个流程,及时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投资组合委员会由首席投资总监、投资总监、基金经理以及其他相关研究人员组成;
投资组合委员会根据资产配置建议,对于各类短期市场因素(如:政策、人气等等),进行评估,通过投票的方式对于定性指标得出结论,从而对资产配置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资产配置所需的风险收益的测算工作和资产配置建议由资产配置经理及资产配置小组负责;
(3)基金经理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使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既定目标。基金经理着重关注行业景气状况及未来变动趋势,对行业进行评级,为投资组合优化提供行业选择的投资建议。此外,基金经理还负责研究新股及股票增发策略,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对于需要重点投资的个股进行估值定价,向投资组合委员会提出建议;
(4)高级债券研究员侧重于宏观经济研究及债券研究,负责投资组合中债券部分的构建及日常管理;
(5)数量分析员着重关注量化研究,关注证券估值及预期收益率预测,每日将股票基本数据导入多因素数量模型,由数量模型预估股票预期收益率,作为投资组合构建的重要依据;
(6)研究员着重评估数据质量及可靠度,通过走访公司,对上市公司商业运营模式,公司治理情况,盈利状况及成长性,管理者能力和诚信度等基本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对上市公司进行评级,为投资组合优化提供个股选择的建议;
(7)投资组合委员会在内部和外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和论证,决定目标投资组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8)目标投资组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由基金经理负责实施,下达交易指令到集中交易室;
(9)集中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投资交易计划,进行具体交易,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投资组合决定权必须与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
(10)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下属的风险控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风险控制工作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组合委员会提出总结报告;
(11)数量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表现绩效分析及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帮助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基金收益主要来源及投资策略实施效果,投资组合风险水平及风险来源,从而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使其风险收益水平符合既定目标。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程序进行调整。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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