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288102 |
基金全称 |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投资风格 |
收益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目标是在强调本金稳妥的基础上,积极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此类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申购和要约收购类股票套利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但此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投资理念 |
以债券市场投资收益为基础,把握新品种、新业务和新股申购等带来的套利机会积极操作获得超额收益。 |
首次募资金额 |
420,667.15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0.65% |
托管费用 |
0.2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 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走势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基础上,采取顺势策略控制组合久期,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组合久期调整上限不超过5年。同时采取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相互结合,通过对投资组合的相对价值分析,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应用收益率曲线、杠杆套利、无风险套利等策略构建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利率研判。
(3)各子类资产的收益、风险、流动性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
决策程序 |
(1)研究部和投资部通过国内外宏观经济分析、货币政策走势分析以及市场资金面等因素就市场利率进行预测,并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产品说明和研究结果确定各类资产配置。如遇重大事项,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固定收益类市场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并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
(4)交易部依据指令制定交易策略,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研究部和监察部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监控,并提出调整建议,报投资部和投资管理委员会。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此类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申购和要约收购类股票套利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但此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本基金利用中信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估系统,在久期、凸性等传统风险指标的基础上,采用VaR度量市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