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65510 |
基金全称 |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准普尔金砖四国(含香港)市场指数(总回报)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金砖四国”各地区间的积极配置,以及对“金砖四国”相关ETF和股票的精选,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 “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认为,“金砖四国”作为新兴市场的代表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其不可多得的资源禀赋、较为成熟的经济体系为其成长的可持续性亦提供了后续支撑。因此,将“金砖四国”相关证券资产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并严格控制风险,本基金有望为投资人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 |
首次募资金额 |
39,919.82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75% |
托管费用 |
0.3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具体日期以本基金分红公告为准);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支持现金红利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指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8、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着重于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金砖四国”各国家地区间的积极配置以及进一步的个券精选,构建组合,追求超越比较基准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和地区配置两个层面。
在大类资产配置层面,原则上,本基金将积极投资于ETF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当权益类市场整体系统性风险突出,无法通过地区配置降低组合风险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将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但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同时,本基金将运用积极的地区配置策略,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分散组合风险。地区配置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对全球和投资目标市场的经济和金融参数的分析,综合决定主要目标市场国家地区的投资吸引力和投资风险,进而决定各个国家地区市场的投资比例。
(1)定量分析
本基金的定量分析主要从估值指标和动量指标两类指标入手。
长期看,价格必将回归价值。估值指标包括预期盈利收益率(E/Y)和市净率(P/B)。本基金将对各个市场的估值水平进行横向比较,选择相对低估的市场。同时,将各个市场当期值与其历史水平相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较大程度的低估或高估。
短期看,价格回归价值的路径各不相同,市场动量因素会影响短期收益。因此,本基金在考察价值的同时还将引入动量指标,主要包括1个月价格动量和12个月价格动量。
综合估值水平判断和动量分析的结果,得出初步地区配置建议。
(2)定性分析
本基金的定性分析将检验定量分析,并对初步配置进行校准。主要分析投资者情绪及风险偏好、政府政策转变、经济结构变化和特殊事件冲击等。例如,低估的市场可能会继续下行或者在长时间都处于低估状态。同时,结构性变化可能导致最初的估值信号变得不那么强烈或者不足以触发市场表现。另外,定性分析还将客观审慎的对分析师预测值进行合理调整,以克服预测值的“过分乐观偏差”。该过程实质上包括了对定量分析中所采用的因子进行深入分析,以及对定量分析不能覆盖到的一切有效信息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将综合以上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决定各国家地区的配置权重。
2、拟投资ETF和个股的选择
(1)拟投资ETF的选择
本基金在甄选ETF时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不仅体现在其能够较好反映全市场收益,更在于其与市场经济运行情况及预期的较高的相关性。因此,选择具有市场代表性的ETF有利于地区配置策略的有效执行。
2)流动性。关注ETF的流动性包括两个层面:第一,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情况。一般而言,成分股的流动性愈好,ETF的流动性愈好。第二,ETF本身的流动性指标,例如ETF市值规模、日均成交量及换手率,ETF买卖价差(bid-ask spread)等。本基金亦会根据不同资金规模假设对标的ETF进行市场冲击检验。
3)跟踪误差。跟踪误差即意味着积极风险(active risk)。积极风险愈低,ETF的跟踪效果愈好。
4)总费用率(Total Expense Ratio)。ETF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投资人在投资时须考虑其购买和持有成本,例如管理费、托管费及前端收费等等。
5)折溢价情况。由于ETF存在以实物申赎(股票组合和ETF份额互换)为基础的套利机制,折溢价水平一般较低。本基金将选择折溢价波动较小的ETF。
(2)个股的选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秉承价值主导的投资理念,甄选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个股。
本基金将根据调研考察和案头分析寻找基本面优良的股票,指标方面主要关注税后盈余增长情况、毛利率情况及资产回报情况等,同时强调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是否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估值指标识别低估品种,主要关注市盈率、市净率和市现率。若为成长型股票,还将考察“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辅以判断。
本基金还将结合行业研究分析进行个股的行业配置调整,实现风险分散化。本基金管理人行业研究包括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结构升级、宏观和产业政策等内容。
3、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资产投资仅作战术性规避风险之用。当全球股市整体估值过高或基金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充分分散风险时,本基金将适度投资于国家信用债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债券或其他投资级及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例如美国国债、七大工业国(G7)发行的主权债券等。本基金的固定收益资产投资不限于“金砖四国”。
4、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策略及流程
(1)运用原则
为了服务于“金砖四国”投资配置、投资策略执行以及风险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能会进行一定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本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原则:
1)避险
目前全球股票市场之相关连动性越来越高,提高了齐涨齐跌的风险,股指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是系统性风险避险操作的有效工具,可减小基金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互换等操作,亦可为控制外汇汇兑风险的重要策略。
2)有效管理
金融衍生品具有交易成本低及流动性佳等优点,通过对金融衍生品的有效管理,可提高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效率。
(2)风险管理流程
本基金在投资金融衍生品时的风险管理流程如下:
1)投资分析
在投资金融衍生品时,须进行周密的投资分析,分析本身要有严格的论证基础和根据。
2)交易执行
依据投资分析,来进行投资决定,并由交易部门来执行交易,做成交易执行纪录。
3)投资检讨
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后,须进行投资检讨,以落实投资的事后评价。
4)交易限制
严格遵守监管机关对金融衍生品的各种法规限制,并根据风险状况设立交易限额。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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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1、资产配置决策流程
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每月审议基金经理递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并就提案内容进行决议。
具体流程为基金经理根据定量模型及定性判断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及地区间配置比例形成资产配置提案,供月度投决会讨论。投决会就该提案有权驳回、修正。
基金经理须根据每月投决会形成的资产配置决议,对日常交易进行事前检查,以确保该资产配置决议得到贯彻。
2、证券选择决策流程
本基金遵循投资标的备选库制度,即本基金所投资的ETF和股票必须在此备选库中。
首先,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基本要求形成投资标的初选库。在此初选库范围内,投研人员根据流动性观察、基本面研究等提交建议有关证券进入备选库的报告,由QDII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定其是否进入投资标的备选库。备选库形成后,管理人对库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并进行出库和入库的调整。
3、组合构建决策流程
投资组合构建方面,基金经理将依据基金合同的各项投资禁止及限制制度,并依据基金投资风格,从备选库中选取券种初步构建投资组合。在初步组合形成后,管理人将利用数量化方法等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
投资组合回顾是管理人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步骤。本基金将定期回顾检验组合的业绩及风险数据,以便对组合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和风险控制。 |
投资标准 |
基金合同中,“金砖四国”是指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含香港)。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金砖四国”相关的金融资产,包括以“金砖四国”至少一国/地区为主要投资范围的ETF以及两类上市公司的股票:(1)在“金砖四国”登记注册的企业,(2)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金砖四国”的企业。本基金投资上述“金砖四国”相关的金融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权益类资产的80%,其余不高于20%的权益类资产可投资于非符合本基金定义的“金砖四国”相关金融资产,如台湾股票等。 本基金投资于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且本基金所投资的ETF应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若法律法规变更或取消本限制的,则本基金按变更或取消后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金砖四国”相关的权益类资产。从所投资市场看,“金砖四国”均属于新兴市场,其投资风险往往高于成熟市场;同时,“金砖四国”经济联动性和市场相关性存在日益加大的可能性,因此本基金国家配置的集中性风险也可能较其他分散化程度较高的新兴市场投资基金更高。从投资工具看,权益类投资的风险高于固定收益类投资的风险。因此,本基金是属于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一般的投资于全球或成熟市场的偏股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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