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60106 |
基金全称 |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综指×90% + 上证国债指数×10% |
投资风格 |
积极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具有高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力争为投资者寻求最高的超额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并以具有如下高增长特征的品种为主:
1、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
2、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在秉承公司一贯投资理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理念进行投资:
积极投资原则:中国的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和可转债市场是一个非有效市场,通过挖掘增长潜力被市场低估的股票,积极投资,是可以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的。
相对价值原则:通过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分析,也通过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是可以在市场之间和市场内部寻求低估的投资品种,获取相对价值的。
研究为本原则:我们坚信,基本面研究创造价值。具有前瞻性的基本面研究,有助于挖掘投资品种内在价值,同时规避道德和信用风险。 |
首次募资金额 |
127,686.95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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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成立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作为以高增长为目标的股票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和可转债的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以寻求超额收益。本基金选股主要依据南方基金公司建立的“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该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或者是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
决策程序 |
(1)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信息技术部金融工程小组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数量化风险分析报告;根据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运用现金管理优化系统,提供交易策略报告。
(3)研究部对高增长股票中基本面恶化的企业情况和票据、债券市场的利空情况提供及时的风险分析报告;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投资部中央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6)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监督基金管理组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投资风险管理。稽核部负责核查基金的操作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投资的法律、法规;信息技术部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对基金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
投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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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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