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59901 |
基金全称 |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深证100价格指数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目标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参与新股市值配售、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指数化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
投资理念 |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管理透明、多样化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点,能稳定地获得市场平均回报,有助于投资者实现与国民经济及股票市场同步增长的目标。标的指数具有良好的基本面、市场代表性和流动性,通过完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可以满足投资者多种投资需求。 |
首次募资金额 |
515,773.68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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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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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50% |
托管费用 |
0.1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如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将净收益进行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如基金份额拆分或合并,则采用剔除拆分或合并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千分之一。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均采取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优化方法计算最优化投资组合的个股权重比例,以此构建本基金实际的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票期货、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费用、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将之应用于投机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货、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 |
决策依据 |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1)研究: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主要以完全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
投资标准 |
本基金将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指数化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管理工具 |
本基金管理人利用易方达基金投资绩效与风险评估系统和Barra-Aegis股票投资分析系统,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针对各类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