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159810 |
基金全称 |
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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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26,647.55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暂无记录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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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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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15% |
托管费用 |
0.0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投资策略 |
1、股票组合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出现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较差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2、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进行相应调整。
2)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其它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小于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三)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对应资产池的资产特征,来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支付,并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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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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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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