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9276 |
基金全称 |
鹏华9-10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7-10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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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20元 |
管理费用 |
0.20% |
托管费用 |
0.0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以剩余期限在9-10年(包含9年和10年)的利率债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直至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债券的搭配,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下,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
决策依据 |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 |
决策程序 |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3)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或管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6)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并予以公告。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在9-10年(包含9年和10年)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90%,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外的利率债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利率债债券资产的1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债债券是指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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