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7942 |
基金全称 |
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等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不投资于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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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20,078.73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500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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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30% |
托管费用 |
0.1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与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投资策略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
1、久期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积极调整本基金的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以及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对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本基金将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力争通过息差策略提高组合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受禁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为汇丰集团成员,按照有关汇丰集团有关政策,本基金将不会投资于直接或间接使用、开发、制造、储存、运输或买卖集束炸弹或反步兵地雷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决策依据 |
以《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技术层面而言,决策依据具体包括研究部门及投资部门对宏观政治经济、证券市场行业、板块、重点投资品种等不同层次的研究成果;风险测算报告;市场表现及反馈等。 |
决策程序 |
(1)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产配置方案、研究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与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部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备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深入研究并持续跟踪调研,提供投资决策支持。
(3)投资部门和研究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合会议进行交流沟通,研讨投资策略、调研计划及成果等,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支持。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结合研究部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券投资方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5)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及审批,并形成决策纪要。
(6)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集中交易部执行。
(7)集中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8)基金绩效评估及风险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9)风险管理部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基金绩效评估及风险管理人员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部和监察部亦根据自身职能对投资各环节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控。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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