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4237 |
基金全称 |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60%×沪深300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投资风格 |
稳健成长型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未来持续成长能力强的潜力公司,同时通过合理的动态资产配置,在注重风险控制的原则下,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资本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积极的投资,坚持精心选股和严格的风险控制相结合。我们将重点关注成长性突出,未来有持续成长能力同时估值合理的公司。我们认为,在中国宏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环境下,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将发展成为所属行业的佼佼者,部分企业将成长为世界级的行业巨头。因此,那些财务状况良好、成长性突出的上市公司蕴藏了巨大的投资价值,通过对上市公司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选取这些股票进行中长期的投资,可以很好的分享上市公司的成长,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
首次募资金额 |
--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1元 |
管理费用 |
1.50% |
托管费用 |
0.2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以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为特点,注重挖掘被低估的未来成长性好的企业。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将会综合评估宏观经济、市场、资金等各方面情况,及时、积极、充分地调整资产配置结构。股票选择层面,本基金将通过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综合衡量股票的投资价值和风险因素,注重买入股票的安全边际,中长期投资成长潜力大的个股,以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成果。 |
决策依据 |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经济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等等。 |
决策程序 |
1、投资研究部根据研究员提交的上市公司、行业研究报告和投资业绩与风险评价报告研究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动态、政府政策、金融市场状况以及行业因素等方面后,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资产配置提案;
2、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对上述资产配置提案进行讨论和评价后形成资产配置决议;
3、投资总监与各基金经理沟通后制订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并协调和监管各基金的投资决策执行情况;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和股票池中个股研究报告制定基金投资组合计划;
5、投资决策执行;
6、研究部出具基金投资业绩和风险评价周报和月报。 |
投资标准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中等,追求长期稳定资本增值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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