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002705 |
基金全称 |
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
投资风格 |
收益型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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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66,213.54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元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100元 |
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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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30% |
托管费用 |
0.10%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定性以及定量分析,自上而下地实施整体资产配置策略,通过预测各大类资产未来收益率变化情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收益率。
2、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利率变化的方向和时间,利用情景分析模拟利率变化的各种情形,最终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金融债和信用债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本基金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收益率利差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出现会导致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的情况时,本基金将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
(2)当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后,本基金将经过分析论证,判断出异常变化的不合理性后,进行交易以获取利差恢复正常所带来的价差收益。
5、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
在前述债券目标久期、信用债券配置比例确定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最具有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得超额收益。本基金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7、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
决策依据 |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相关政策趋向和债券市场走势。
(3)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的配比关系。 |
决策程序 |
基金投资的决策过程体现集体决策、组合投资的原则,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损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现象发生。
投资决策过程分以下四个步骤:
① 投资组合计划:由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发展部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的判断提出,投资组合计划的内容包括对具体品种的投资计划和资产配比计划。
② 风险收益特征分析: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后,应由研究发展部对计划作收益、风险特征的数量分析,并提出评估意见,基金经理应充分考虑其评估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必要的修正。基金经理与研究发展部意见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保持独立意见,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③ 品种/配比修订:基金经理将投资组合计划交给研究发展部,由该部门组织有关研究员对资产配比原则和品种投资确认或提出修订意见,基金经理与研究发展部关于资产配比原则、品种投资的意见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保留独立意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④ 投资组合方案:基金经理将投资组合议案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组合议案包括投资组合计划、研究发展部评估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组合议案进行讨论、修改、表决,并形成最终投资组合方案,由基金经理具体实施。
基金经理、研究发展部在投资组合议案形成过程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又保持相对独立性。基金经理应充分考虑其他部门的意见对投资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但是也允许各自保持独立意见,作为投资组合议案的组成部分,共同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表决。
投资组合的调整程序与此相同。 |
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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