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码 |
515380 |
基金全称 |
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一致的长期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还可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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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募资金额 |
716,060.46万元 |
代销申(认)购最低额 |
暂无记录 |
直销申(认)购最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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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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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0.40% |
托管费用 |
0.05% |
销售服务费 |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
投资策略 |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股票投资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
但是,如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他股票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3、债券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以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对于可转换债券,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和研究,对盈利能力或成长性较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关注,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本基金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决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防范流动性风险。
5、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期限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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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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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风险管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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