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旨在打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就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但从“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视角看,优化营商环境也应是一个集聚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长期性社会工程,需要把集聚人才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价值导向,贯彻于各种决策和实际工作中。明确认识和把握这一点十分重要,关系到“双招双引”政策的落实,以及能否通过集聚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于东北地区来说,意义尤为重大。
集聚人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促进招商引资和创新创业,是不少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以集聚人才为价值导向,与人才政策执行紧密结合,才能收到实效。事实上,人才是创新创业的真正主体,是自始至终决定创新创业活动的关键因素。在创新创业所需的资本、技术、物力、人力等资源要素中,人才,包括管理、研发、投资、营销等方面的人才,是其中作用最大、最有活力的要素。招商引资引进的大项目,从策划、谈判到成功实施,都离不开管理、技术等方面人才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具有市场前瞻性眼光的企业家人才,对项目的引进或成功运作往往起到关键作用。过去那种只重视招商引资而忽视吸引人才的做法,往往影响引进项目的落地生根和后续发展,导致引进技术难以消化吸收再创新。因此,招商引资必须配合以招才引智,即“双招双引”,出台各种优厚政策吸引人才留下,以引进的项目和资本来撬动人才集群,让人才与项目都能落地生根、相互促进,如此才能确保创新创业的可持续性。近年来辽宁及其他一些省份实施“双招双引”政策,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创业选项和自由发展的平台,尽可能地为人才在安家落户、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就反映出集聚人才作为政策导向的必要性。从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性质和作用来看,集聚人才可以说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其内在要求和核心精髓所在。
优化营商环境是拴心留人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指出:“要多方面采取措施,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让各类人才安心、安身、安业。”优化营商环境,可以说是拴心留人必不可少的一条重要途径。事实上,不同于技术、产品等物质因素,人才,特别是事业型人才,不是仅靠金钱就能留住的。当代人才,一般都有安家落户、工资报酬、就业创业、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的需求,都向往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和有利于全面自由发展的平台,而不愿意受到各种束缚,这就需要有一个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的支持。机会公平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透明公开的信息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平等诚信的社交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思想开明的人文环境,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由这些环境综合组成的营商环境和城市环境,不仅有利于招商引资,更是拴心留人的吸引力所在。
目前,人才流向一线城市的现象仍较突出,反映出营商环境较好、发展机会较多的地区在拴心留人上始终占有较大优势。可以说,仅靠物质待遇的政策创新不一定能长久拴住人才之心,能够为人才在就业创业、双向流动、评职晋级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公平的机会,更能令人才心动。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针对人才流动问题在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多措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更公平的就业机会、创业选项、成长空间、发展平台,让人才有干头更有奔头,这才是拴心留人的根本之策。
优化营商环境要变“官本位”为人才本位
优化营商环境在思想解放上的最大障碍就是“官本位”意识,其唯官唯上的思维方式导致严重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倾向,破坏人才成长规律,挫伤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说,“官本位”意识在本质上是不尊重人才地位和作用,不仅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大敌,更是人才资源管理的大敌。
因此,要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才为本位、尊重一切人才的观念,特别是要尊重企业家以及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各类人才,在人才管理上以人才本位取代“官本位”,以法治思维破除“官本位”意识以及相应的人治型管理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文化氛围,将营商环境建设成一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大舞台。这对于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复工复产达产工作,吸引更多劳动力和各类人才就业创业,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8ALW00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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