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池州至黄山高速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该先行用地总面积722亩,涉及黄山市黄山区段和黟县段面积432亩。包括17处隧道工程、11处桥梁工程,6处路基工程和1处车站工程用地。
该宗用地是自然资源部委托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办理先行用地事项以来首个获批的项目。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决定大幅下放用地审批权,自然资源部也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同步下放建设用地预审权,全国8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成为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
池黄高铁先行用地的高效审批和快速落地,为全线建设按计划节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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