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进行登记,在1小时内上报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乡镇卫生院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各区县每天对乡镇卫生院留观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通知》提出,因发热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医的,急救中心要做好交接和登记。因发热拨打“120”未实施转运的,急救中心核实后,将患者准确信息报告本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其组织做好防护后引导患者去发热门诊就诊。
《通知》强调,针对具有“哨点”性质的医疗机构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确保“哨点”的敏感性。通过“哨点”发现的人员纳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在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除管控措施,将“健康码”调整回正常状态。各“哨点”落实检测、登记、报告、引导等措施不力,导致“应检未检”的,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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