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是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与中国开展经济金融合作基础最好、业务最广的地区之一。近年来,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取得积极发展,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收付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双边本币合作、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政策环境良好。2020年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建成10周年。2020年前三季度,中国与东盟贸易额4818.1亿美元,同比增长5.0%,东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增长76.6%。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迎来广阔空间。展望未来,人民币在东盟地区的结算货币功能、投融资功能、储备货币功能将继续增强,双边货币合作将不断推进。
一、人民币东盟国家使用情况
2019年,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突出、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导致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东盟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保持较快增长。东盟国家人民币跨境使用呈现主要特点如下:一是经常项目收付金额继续保持上升态势,货物贸易汇入净额增幅较大,服务贸易收付金额小幅增长。二是金融市场开放不断加深,资本项目收付金额同比增长较快,首次超过经常项目收付金额的两倍,其中,证券投资增长显著,对资本项目增速贡献最大。2019年,东盟国家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合计24087.1亿元,同比增长34.7%。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结构来看,2019年,东盟国家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规模继续扩大,金额合计7265.9亿元,同比增长15.7%。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比近七成,证券投资对净流入贡献最大。截至2019年末,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菲律宾等6个东盟国家已经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货币合作情况
双边本币结算合作方面,199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国家银行签署《关于结算与合作的协定》(2003年10月重新修订),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份双边本币结算协定,协定规定两国边境地区经贸主体可自由选择可兑换货币、人民币或越南盾进行结算。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中央银行签署双边本币合作协议,并于2020年1月再次签订协议,允许在两国已经放开的所有经常和资本项下交易中直接使用双方本币进行结算。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一致同意积极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
双边货币互换合作方面,2008年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4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规模达7500亿元人民币,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间的互信合作,有利于推动本币结算深入发展。
双边货币挂牌交易合作方面,人民币对其他国家货币挂牌包括银行间市场直接挂牌和银行柜台挂牌,其中,银行间市场直接挂牌又分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挂牌和区域银行间市场挂牌。全国银行间市场挂牌方面,截至2019年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有24种货币直接挂牌交易,其中,新加坡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铢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2019年,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和马来西亚林吉特即期交易同比分别增长61%和56%。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交易方面,目前已推出哈萨克斯坦坚戈、柬埔寨瑞尔和蒙古图格里克等3个国家货币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挂牌交易。截至2019年末,共有9家银行参与人民币对柬埔寨瑞尔区域交易。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基于市场需求和定价能力对客户自主挂牌人民币对各种货币汇价,现汇、现钞挂牌买卖价没有限制。截至2019年末,中国商业银行已推出10个东盟国家货币的银行柜台挂牌交易。广西壮族自治区搭建东兴试验区东盟货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人民币兑越南盾柜台挂牌“市场自律、轮值报价”的“东兴模式”,并推广至广西凭祥、靖西等其他边境地区。截至2019年末,广西已有15家银行开办人民币兑越南盾柜台挂牌交易,东兴、凭祥、靖西三地银行通过服务平台累计办理人民币对越南盾对客柜台挂牌交易10.18万笔,交易金额1137.54亿元人民币。
三、新加坡人民币离岸市场
新加坡是仅次于中国香港、伦敦的全球第三大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中国香港、英国、新加坡人民币外汇交易金额分别为离岸市场的前三位,合计占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金额的81.9%。2019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成交额突破907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76%。随着市场参与者不断寻觅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屡创新纪录。2019年8月5日,单日成交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2019年末,新加坡人民币存款余额1180亿元,占新加坡全部存款余额的3.3%。
新加坡是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的重要市场。2013年5月27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宣布,正式为人民币债券推出托收服务。截至2019年末,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已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552亿元人民币,较2013年增长约7.5倍。
2019年,新加坡人民币隔夜平均利率为1.3562%,较2018年下降408个基点。2019年,新加坡人民币长期存款利率0.91%,与2018年持平;2019年,长期借款利率1.91%,与2018年持平;2019年,新加坡元/100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9.75,同比下降3.19%。
四、人民币东盟国家使用的基础设施建设
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是目前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监测的全国性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对人民币跨境收付的分析、监测、评估以及宏观调控决策等方面。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方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引入实时全额结算模式,支持客户和金融机构汇款等支付业务,可满足全球各主要时区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融资业务的结算需要。2019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共处理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1.3万亿元,同比增长61.4%。截至2019年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共有33家直接参与者、903家间接参与者,其中包括东盟国家71家金融机构。
东盟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代理行方面,截至201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4个东盟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截至2019年末,248家东盟国家商业银行与中国境内186家商业银行建立了人民币结算代理行关系,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1300个。
五、人民币东盟国家使用政策
人民币东盟国家使用的政策情况。2019年,为便利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境外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中国优化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指引,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取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积极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支持境外银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交易。
东盟各国对人民币使用的主要政策。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柬埔寨、老挝,这些国家无严格的外汇管制,当地居民和非居民基本可在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账户可跨境收付人民币资金,但作为外币管理,大多数情况只允许兑换本币在境内使用。另一类是越南、缅甸,这两个国家对人民币没有完全开放,越南边境地区的企业、边民可在边境地区有外汇经营资质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用于出口收款、进口付款、支取现金、缴存现金、账户间转账、人民币购售等,但非居民不能在越南开立人民币账户;缅甸允许持有外汇经营许可的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和支付,持有外汇经营许可的银行可以开立人民币账户,但其余机构和个人不允许开立人民币账户。
广西、云南推动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的情况。广西、云南与东盟山水相连,是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2019年以来,广西以战略规划、业务创新、交流合作、科技赋能“四引领”为总体布局,围绕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出台《关于推进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工作指引》《加快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2019年,广西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677亿元,人民币跨境收付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金额的比重达到61%,高于广西同期水平16个百分点。云南围绕“融入大局、因地制宜、便捷兑换、交流合作”的工作总线,全力推进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2019年,云南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437.4亿元,同比增长11.7%。
六、中国―东盟经济金融合作形势
2019年,全球经济进一步放缓,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内方面,经济增长动能在低速中平稳运行,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在此形势下,中国与东盟的经济金融合作逆势发展。
第一,合作交流成果显著。成功举办了第十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全面生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
第二,产能基建合作不断扩展。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中国―东盟初步形成战略对接引领、互联互通驱动、产能合作支撑的布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产能合作形成较好基础,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前景广阔,中泰铁路、中老铁路、雅万高铁、金边―西港高速等项目稳步推进。
第三,贸易投资合作发展迅速。东盟是中国第二大对外投资目的地,同时也是中国第三大投资来源地。2020年以来,东盟跃升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十余个国家级和省市级经贸产业合作区。2019年,中国―东盟双方人员往来突破6000万人次大关。
第四,金融合作不断深化。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与老挝民主共和国银行就中老双边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交流,与泰国央行签署中泰金融科技合作协议。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银行(老挝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合作协议,允许在两国已经放开的所有经常和资本项下交易中直接使用双方本币结算。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一致同意积极推动使用本币进行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结算。截至目前,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央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东盟国家在华设立8家外资法人银行和5家外国银行分行,7家中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东盟设立了30多家分行或代表处。
七、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的趋势展望
人民币结算货币功能将继续增强。随着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投资规模的持续扩大,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政策障碍的逐渐消除,未来将有更多的市场主体选择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结算。更多合作交流成果达成将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带来新增长点。
人民币投融资货币功能将不断深化。随着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国债券纳入全球重要指数,RQFII投资额度及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取消,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便利,东盟国家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投融资的意愿将不断增强。
人民币储备货币功能将进一步加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金融市场上人民币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政策红利的释放,东盟各国持有人民币储备资产的意愿将进一步提升。
双边货币合作将不断推进。东盟各国本币合作意识不断增强,中国―东盟通过顶层设计,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更多使用本币结算,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使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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