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意
见》共五部分,其中,明确提出要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出口产
品转内销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结合实际开展内销保险项下的保单融
资业务,加大流动性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机
器设备、仓单、订单等质押融资,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直贷业务
。由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近两个月出口增
速恢复性增长体现我国外贸具有很强的韧性,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主要出口国家疫情
并没有结束,需求释放也越来越有限,新接订单不足。涉及近2亿人就业的外贸企业
不能只把订单希望寄托于海外市场,完全可以与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对接,与内贸企
业一起做大国内的“蛋糕”。与此同时,外贸企业进入国内市场要有差异化的产品、
差异化的渠道,都需要有金融支持。
《意见》提出,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外贸企业纾困
,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市场
化运作,鼓励外贸企业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国内消费提质升级。落实地方属地责任,
因地制宜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重点帮扶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企业和中
小微外贸企业。
《意见》要求,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在2020年底前,对依据出口目的国标
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
的,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
品、工业品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障。
《意见》表示,要多渠道支持转内销。搭建转内销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
平台,依托各类网上购物节,设置外贸产品专区。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重点结合
各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
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企业融入投资项目产业链供应链。精准对接消费
需求,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发挥质量、研发等优势,应用
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
品,创建自有品牌,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回升。鼓励外贸企业充分利
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意见》还在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和加强资金支持等方面
做出安排。
白明说,需要指出的是,《意见》中无论是多渠道支持转内销,还是加大融资服
务、资金支持等都是政府“搭平台”上下的功夫,但“唱戏”的主体还是企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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