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支付结算类、反洗钱
类。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对该分行给予警告,并处
以罚款共计34万元;另对相关负责人员处以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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