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意见》),明确三大重点支持区域和四类重点支持项目,进一步加大新型城镇
化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围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着力支持“两新一
重”建设。根据《意见》,农行将大力支持三大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包括县城和特大
镇城镇化建设项目,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山东半岛七
大城市群辐射范围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支持
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县域高中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项目,县域“新基建”、县域老旧小区
改造等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
设等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项目等四类重点项目。
农行将适当扩大分行城镇化产品创新权限,引导分行进行城镇化区域性产品创新
,鼓励分行积极参与全国3.9万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农行还明确,通过加强信贷
政策保障、创新信贷产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扩大“绿色家
园贷款”品牌影响力等措施,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工作质效。同时,要求各
分行紧密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数字化转型、助力防疫减灾等全行重点工作,及
时掌握当地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的金融需求和进展情况,统筹做好金融服务新型
城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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