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17日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王廷科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会已核准王廷科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王廷科的执行董事和副董事长任职自2020年8月11日起生效。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王廷科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
董事长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算。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廷科先生为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廷科任职
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506号)。根据该批复,中国银保监会已核
准王廷科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王廷科先生的执行董事和副董事长任职自2020年8月11日起生效。王廷科
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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