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捕渔船捕捞证、船舶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的注销和信息录入工作进展如何?是否已将保护区内退捕渔船的封存以及渔船拆解到位?是否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禁捕补偿政策和具体保障措施……9月17日下午,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协同徐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新沂市新店镇就落实徐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聚焦苏政发[2020]58号、徐政办发[2020]81号通知要求,聚焦渔船渔民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捕捞证及渔船渔具收处置等工作落实,聚焦省级以上奖补资金测算安排和审核拨付工作,梳理任务清单,细化监督检查3项任务。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骆马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23艘渔船网具的收缴、仔细翻阅23户退捕渔民签订退捕协议书和补偿资金发放表、认真听取新沂市农业农村局重点监督内容工作汇报,通过层层剥皮、递进式检查的督查方式,着力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地落细。
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派驻一组对徐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将骆马湖禁捕退捕与渔民生活生计安置同步推进,不留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用心用情工作,最大限度用好用准用足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以群众看得见、易见到、看得懂的多种灵活形式广泛宣传到位,营造浓厚禁捕退捕社会氛围,提升渔民生态意识,争取渔民的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县两级渔业渔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确保禁捕退捕工作禁得住、管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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