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近日,辽宁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调研指导方案(2020年)》,部署开展全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调研指导工作。
据了解,此次调研指导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重点任务、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统一步调,强化协同,要在10月底前完成好调研指导任务。
对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调研指导,重点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是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标签说明书管理。二是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情况,重点是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网络营销监管、欺诈和虚假宣传、传销和违规直销。三是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情况,重点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和保健食品备案情况。四是举报投诉和科普宣传情况,重点是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建设、消费者投诉处理、各部门开展科普宣传情况。五是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做法、工作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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