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好,从一份保障开始”“高保额、低保费,花小钱买一份保障,你值得
拥有”。几乎每个人的微信好友里,都有保险代理人的存在,朋友圈里也总少不了类
似的保险营销广告。随着线上销售渠道的普及,保险产品每天通过各种网络平台以“
光速”触达消费者,微信这个“熟人社会”早已成为代理人保险展业的重要途径。但
也正因如此,销售乱象频繁滋生,心存侥幸的销售人员开始钻“空子”。
近日,监管部门再度出手整治屡禁不止的销售误导。7月6日,青岛银保监局对
某寿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开
出罚单一事,在业内引发广泛关注。
已有多家保险公司领罚单
不知何时,朋友圈越发像是个大卖场,微商、保险和代购每天此起彼伏轮番轰炸
。来自北京的李女士说:“某天刷朋友圈,偶然看到好友发了保险产品广告,如今身
边好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卖保险。她每天发很多条宣传信息,因为是朋友也不好屏
蔽。”
李女士感受到的变化可谓普遍。作为公开社交平台,微信因发布门槛低、速度快
,扩散范围广等因素,成为众多保险产品线上宣传的阵地。夸大其词、借助新闻事件
噱头“引诱”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次罚单其中的一个原因正是触及到朋友圈销售误导“红线”。
根据处罚信息,该寿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
,被监管处罚15万元,当事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这显然不是朋友圈展业被处罚的个例。自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开始加码自
媒体平台销售违规督查。比如,上海银保监局在2018年组织保险机构开展自媒体
保险宣传行为风险调查中,对博人眼球、发布不当信息的情况进行了处罚。民生人寿
枣庄中心支公司部分代理人发布“全国疯抢”“保本保息”“复利滚存”“即将停售
”等词汇受到处罚,该寿险公司被罚款5万元,涉及个人罚款金额最高为1万元。云
南银保监局分别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云南分公司两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存在
的通过微信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保险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今年年初,另两家人寿公司的5位保险从业人员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营销信息
,存在混淆片面比较、不实宣传、炒作停售等问题被罚。从处罚金额看,个人罚款大
部分在千元左右,不及此次的万元罚款。
斩断朋友圈销售误导苗头
尽管迄今为止,因朋友圈销售误导遭处罚的保险机构尚不太多,但只要虚假宣传
存在,必须将苗头扼杀于摇篮之中。因为若任其野蛮生长,这些违规行为无疑会给后
期的保险服务、理赔、退保等环节埋下隐患,最终透支的是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
度。
“由于保险产品专业性较强,条款比较复杂,保险营销一直是非常重要的业务环
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副教授张俊岩认为,保险业之所以要加强对
销售行为的监管,原因之一就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保
险销售人员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保险宣传,本质上仍然属于保险展业行为,加强监管
是必要的。
朋友圈不是监管的法外之地,所谓的“空子”也不存在。监管部门曾多次向广大
保险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营销人员通过自媒体渠道发布的信息缺乏内容审核,消费
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
。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
》,就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进
行提示。另外,相关通知中也明确指明饥饿营销、夸大收益、曲解条款等三类误导行
为,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包括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
或限时销售其实是进行饥饿营销。同年12月,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指出,“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
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2020年严监管继续,银保监会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
提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展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其所属保险专业代
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消费者切记避免冲动消费
为何严监管下,自媒体误导式销售仍屡禁不止?有保险从业人士向记者坦言:“
朋友圈运营成本低,随意发个状态或推文就能引起众多人的关注和咨询,业务拓展方
便快捷。但这种自主行为极易引发代理人编造或夸大产品事实。如果再没有违规成本
,这种行为可能会蔓延开来。”
业内人士表示,大部分自媒体发布的宣传信息都未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可,涉嫌违
反保险监管规定,保险消费者一旦轻信购买,后续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相关证据资
料可能由于自媒体发布人删除、撤回而无法取证。
从根本上来看,自媒体销售误导产生的根源在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当以及销售人员
个人从业素养问题。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营销员数量大幅增长至目前的
约870万,而过快的增速使得销售技能等业务培训不能同步跟上,误导时有发生。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表示,目前我国寿险业的营销员与保险公司
只是代理关系而不签劳动合同,营销员成为不能受到劳动合同保护的群体,因而造成
了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等诸多问题。
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五花八门的自媒体宣传,可通过查询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微博等渠道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询问核实相关保险产
品情况后再作投保决定,切忌听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极大激发保险业务线上化进程,销售人员不能因此而不
惜违规,将追求业绩凌驾于消费者利益之上。反而应利用好自媒体平台,使其成为保
险从业者展示公司形象、如实介绍保险产品与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
有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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