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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现正制定全国药品共享价格数据表

10/22
2020
来源
国家医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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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96号建议的答复》,对“完善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建议”予以答复。 ” 10月1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9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对“完善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建议”予以答复。 答复表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对进一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国家医保局坚,针对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繁琐加快开发上线国家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不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跨省就医需求。 关于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答复表示,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畅通协作渠道是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促进省际间沟通联络,及时解决异地就医相关问题,从建立跨省异地就医问题协同机制、建立了跨省异地就医省级层面联络机制两方面加强问题协调处理。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系统运行平稳,地区间问题协同机制基本建立。 答复表示,自2016年起,正式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累计结算591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42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842亿元,目前系统运行平稳。 而针对备受业内外关注的价格数据共享问题,医保部门采用通过国家平台实现信息的传递。国家医保局在此次答复中表示,目前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了药品和医用耗材快速集采功能模块系统(简称快采系统),印发《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49号)开展数据快速集采工作。 目前通过快采系统建成全国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库,已收集2019年全国各省、各医院药品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现正制定全国共享价格数据表,拟尽快完成后发各省,为开展价格联动工作提供数据。 答复表示,为进一步便捷参保群众就医结算,医保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经办服务。 “建设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和统一编码。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以后,国家医保局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的格局,积极谋划部署,深入调研,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目标。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已完成切换上线,为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住院和门诊结算提供高效稳定的服务。 关于统一医保“三目录”。按照国家医保局去年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地须严格执行医保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目前,大部分省份第一批40%品种已经消化完成。 关于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服务。一是开通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二是研发医保电子凭证。 设立多渠道医保公共服务。一方面,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线异地就医查询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医保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按月发布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截至目前已发布近30期。 据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省做好增补品种消化工作,逐步统一全国医保用药支付范围;以《医疗保障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为基础,逐步统一全国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此外,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管理。 [1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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