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平安集团总经理兼联席首席执行官谢永林出席,并介绍了平安集团的公司治理情况。
谢永林表示,在32年发展历程中,平安集团形成了一套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金融集团公司治理体系,这套体系有两个核心:一是实现了集团控股分业经营的公司运作模式,二是建立了“五会一体”的公司治理架构。谢永林称,这套体系还在不断完善当中,逐步显现出明确的集团职责、完备的矩阵管理、全面的风险管控、集中的运营职能四大特点。
谢永林介绍,平安集团在公司治理体系建立过程当中摸索出来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运作机制,即集团控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整体上市。
“简单两句话概括,一是集团作为投资控股公司,代表股东通过董事会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并整体上市。二是旗下的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投资、科技等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分业经营,分别接受对应行业的监督。”谢永林表示,“从20多年来的实践来看,这套机制既保证了从集团到子公司聚焦统一战略,又确保集团和各子公司各司其职,形成风险隔离,两者结合,有力支撑了平安集团的高速发展。”
在公司治理架构方面,谢永林表示,平安集团按照“三个符合、两个遵守原则”,建立了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委会的“五会一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三个符合”,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行业发展的特点。“两个遵守”, 即遵守沪港深上市规则,遵守纽交所的规则。此外,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一行两会的规定,在“五会一体”治理实践中,以党委会在经营当中处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
“平安集团股东大会始终保持多元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和股东‘三不’原则,即股东不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公司委派管理层,不得违规和公司发生关连交易,以此确保大股东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在引入资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股东利用其地位损害公司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谢永林说道。
谢永林表示,通过上述方式,平安集团建立了一套运行流畅的集团公司治理体系,这套体系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集团总部职能清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矩阵管理机制完善,确保集体决策分工落实;三是风险管控全面有效;四是运营集中,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32]
\t
{{Creator}}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
{{Creator}}:
回复
{{BeQuote}}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