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衢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扩大限售楼盘范围、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等六项要求。《通知》要求,对市场关注度高的热点地块,土地出让前明确该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文件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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