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金融市场技术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投资群
读书群
文章
  • 文章
  • 报告
  • 图书
  • 公募
  • 私募
  • 资讯
搜 索
上传文档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行业研究 > 房地产业 > 正文

浙江台州新政:市区新购买住房 取证后满3年后方可转让

11/04
2020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享
11月3日,浙江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表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在台州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同时,《通知》提出要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分期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请预售。 而已取得预售许可的,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备案价格,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新开盘项目商品住房每期备案均价应基本保持一致。 《通知》还提出要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监测,以及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02] \t
网友评论
{{Creator}}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
{{Creator}} 回复 {{BeQuote}}
{{infoBody}}
{{$val.TimeAgo({Dtime})}} [回复]
近期热点
mtachn.com
© 2013 mtach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48665885号-3
微信公众号
{"InnerBanner":null,"MbPageUrl":"/m/Datums/Info?id=13379","PageTitle":"浙江台州新政:市区新购买住房 取证后满3年后方可转让-行业研究 - 财经资讯","Redirect":null,"Data":{"TypeRow":{"id":3,"Name":"行业研究","Sort":2},"Rid":13379},"UserInfo":{"ID":0,"UName":null,"Face":null}}